河南商丘征集保障房房源:市中心城区首批计划筹集约1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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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公告》,市中心城区首批共计划筹集房源约1000套。


对于房源要求,公告明确,原则上单个项目规模不少于2000平方米或50套(间),集中成栋布置,所报项目不得为其他属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户型为主。已经开工建设或通过现有建成住房转化的,可以适当放宽建筑面积标准,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原则上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低于70%。房源应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基本居住条件,房源单位对房屋安全负责。房源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应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通过改建、改造拟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期限不低于5年,运营期间不得上市销售和变相销售,且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既有市场租赁住房、公寓、单位宿舍、人才公寓及政府闲置住房等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公告还提出了支持政策,经批准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的项目,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23〕16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土地、财政、税费、金融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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