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税务局回应“支持民营房企融资自救”:收集企业政策诉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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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回复《关于支持民营房企融资“自救”的提案》时表示,河南省税务局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与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对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新增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成功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保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应用,推动部门间数据上网入链和信息互认。在问题楼盘处理中,因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契税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不再要求契税纳税人在申报时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税务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根据有关合同等受理纳税人的契税申报。


下一步,河南省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为支持民营房企发展壮大贡献税务力量。省及省以下税务部门虽无税收政策制定权,但我们已经组织开展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查研究,并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收集民营企业的政策诉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出台更多支持民营房企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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