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保函可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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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消息,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了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

银行保函为由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一种见索即付保证函,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开立的书面担保。

银行保函应当明确竞买人参与竞买地块的编号,保证该单位有能力缴纳竞买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且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须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等额保证金并签订相关合同,否则开立保函银行需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保函开具及确认周期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后,竞买人需要使用保函参与竞买的,可向各类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竞买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天(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顺延至下1个工作日)。

保函开立完毕后,竞买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将保函原件提交至托管银行,托管银行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并受市场中心委托负责保函的索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