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套二手房原房主欠了十几年暖气费 想“恢复供暖”有点难 天天热闻
市民佟先生2017年在大连中山区明泽园小区购买了一套近200平方米的二手房。但这套房产的原房主却拖欠了十几年的暖气费。佟先生想办理恢复供暖,还得替原房主补上这多达数万元的欠费,这不禁令他陷入了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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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套“拆除供暖设备”的二手房
2017年9月,市民佟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中山区明泽园小区的二手房。
购买房产时,原房主告诉佟先生,自己这套房产和原供热企业一直存在“没解决完的问题”。所谓问题,是指该处住房的供暖质量一直不达标。“原房主告诉我,因为供暖质量差,所以从2012年开始,他已经拆除了原来的供暖设备,改为自己用煤气炉供暖。”佟先生称,虽然对此事心里有点“犯嘀咕”,但是当时原房主承诺:关于供暖的遗留问题全部由原房主负责解决。
在佟先生手中,记者看到了他和原房主签订的购房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甲方拖欠的供暖费用,由原房主负责结算。产生的任何法律诉讼纠纷和佟先生无关,一切法律后果由原房主承担。
小区物业也为此出具了证明,称原房主系入住后室温一直在13摄氏度左右,因为家里太冷,自行改装煤气炉自行供暖。
想恢复供暖遇到麻烦
但是在买到此处住房后,佟先生却遭遇了一系列麻烦。
“首先是我在买房后进行装修,去办暖气停供却被供暖企业要求先结清欠费。”佟先生说,为此他找到原房主,但不幸的是,原房主在房屋交易完成几个月后因病去世,其儿女对房屋交易情况却一无所知。
“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原房主从2002年起就一直欠暖气费,累计至今已经达到八万余元。”佟先生说。而他无法理解是:2012年之后该房屋的暖气设备已经拆除,而供暖费用却在继续累积计算。“我认为至少应该减免这部分费用。”他表示。但问题从2017年又延宕至今,供暖费还在继续累计,越来越多。
“今年我想重新恢复供暖,仍然因为欠费未清,无法办理。”佟先生无奈地表示。
买房时应尽量结清“历史欠账”
10月16日,记者联系了负责明泽园小区的供暖企业。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明泽园这处住房从2002年开始一直欠费。“虽然原房主声称供暖不达标,但从未申请测温。其自称自2012年后拆除供热设备自行采暖,也没有经过供暖企业的现场见证,没有办理认定手续。”刘先生说,此外前房主也没有申请停供。在这种情况下,供暖费用是继续累积计算的。十几年后,这笔钱就变成了个“天文数字”。如不结清欠费,停供、恢复供暖等手续都无法办理。
至于现房主佟先生的疑惑,刘先生称,收取供暖费用是“认房不认人”。“建议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在交易之前应该结清历史欠费,以免遭遇此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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